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以下简称造船学会)成立于1943年,是依法登记的全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学术团体之一。
造船学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咨询服务、继续教育、编辑出版和国际民间交流活动,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发展,提高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科技水平,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
造船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按照会员的专业和地区分布,经推荐,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负责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聘任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
造船学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分支机构有学术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咨询工作委员会以及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船舶设计学术委员会、船舶轮机学术委员会、船舶仪器仪表学术委员会、计算机应用学术委员会、电子技术学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学术委员会、水中兵器学术委员会、水面兵器学术委员会、军船学术委员会、修船技术学术委员会、近海工程学术委员会、造船工艺学术委员会、船舶材料学术委员会和船史研究学术委员会;在上海、扬州设有两个学术活动中心。
学会主要出版物有:《中国造船》、《船舶工程》和《舰船知识》以及《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学术论文选集》年刊(英文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同时,还编辑出版了《船舶工程词典》、《英汉船舶与近海工程词典》,以及日汉、德汉、法汉、俄汉船舶科技词典和大量学术论文集、手册、丛书、科普读物等图书。
在中国18个省(区)、市,建立有地方造船工程学会组织。造船学会与它们是业务指导关系。地方造船学会除独立组织活动外,同时也可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参加造船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造船学会的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与名誉会员。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外籍会员。会员主要来自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船级社和有关高等院校等单位以及交通部、海军、农业部等系统。外籍会员主要是对中国友好,有参加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意愿的外籍人士;名誉会员主要授予在船舶技术上有突出学术成就以及对学会有过重大贡献的国内外知名人士。造船学会现有个人会员近三万名,其中有十七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团体会员单位近八百个。近期将发展学生会员和高级会员。
造船学会参加的国际学术组织有:国际海事学会联合会(AMLS)、计算机在造船中应用国际会议组织(ICCAS)、国际轮机系统工程组织(ICMES)、国际近海工程与极区工程会议(OMAE)和国际船模试验水池会议(ITTC)、国际船舶结构会议(ISSC)、国际船舶实用设计大会(PRADS)。还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瑞典、俄罗斯、乌克兰、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造船、轮机学会建立了联系。两年一次在上海举行的" 中国国际海事技术学术交流与展览会" 是由造船学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和上海造船工程学会主办的,从1981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了11届,成为国际海事界四大知名会展之一,增进了中国海事界与国际海事界的交流与合作。
造船学会每年开展各类活动几十项,主要有学术交流、科普、专题讲座、技术咨询、课题研究、编辑出版、会展等,有众多会员参加。造船学会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成为中国海事界享有声誉的中介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